根据最新联邦审计报告显示,加拿大税务局(CRA)在处理税单时并非一视同仁,对普通纳税人较严厉,但对于沿岸较富裕的纳税人则宽松处理,另外,纳税人获得的待遇还取决于个别税务人员自身的友善态度。当局担心各地区做法不一致或带来公帑损失,CRA则承诺会跟进改善。
1 S V- A! v3 x2 U9 I$ r s 联邦审计总长弗格森(Michael Ferguson) 周二公布审计报告指出,税务人员依纳税人所处不同地区以及个人的态度,去处理报税及重新评估税单的申请,存在双重标准。他举例说,当纳税人申请豁免税项时,普通打工仔被要求在90天内呈交相关数据证明,若其无法在限期内呈交便自动被拒绝申请,并且重新覆检其报税情况;但在沿岸较富裕地区的纳税人,例如涉及国际及大型业务或拥有海外帐户的纳税人,即使他们没有要求延期,CRA也自动准以较长时间提交资料,有时给予数月甚至数年限期。弗格森认为,CRA没有一致地执行税务法则,也违反《纳税人权利法案》中保障所有纳税人在相同情况下获同等待遇的原则。 ' \) b4 b/ o3 U3 F% o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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) _: S; A3 P: Z" k7 Y A5 p4 B7 @ | 弗格森指,在某些地区的税务人员,花320天即近一年时间处理较棘手的报税个案,有些地区则要再多8个月。另外当某地区的纳税人呈报影响纳税金额的新资料时,一些人等3个月有回音,但在另一地区则需时9个月。 J( j" Q+ G9 \5 k
弗格森指,假如税项或罚款可能令纳税人陷于极度困难情况,则CRA可豁免部分款项,但每个地区行使酌处权各异。报告特别指出,基于不同执法原则,有可能造成公帑损失。从2013年到今年年初,CRA共豁免仍被审查的纳税人高达1,700万元的利息及罚款,但在其他案例,即使是CRA的错误令纳税人错过最后期限,当局也不会放弃处罚。 对于弗格森的报告,税务局承诺会改善跟进有关情况,并将在2020年前争取解决工作标准不一致的问题。 8 t. p1 ^$ D& q0 o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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