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size=1em]老黄写在前面
加国侨领诉媒体人第一案昨日进入被告“结案陈词”阶段。由老黄我做庭审总结。昨天老黄在庭上主要分析了十篇文章是否构成诽谤,说明了那些事实来源的出处的权威性和真实性,还就一个媒体人在撰写文章的时候是否存在恶意,提出了自己的观点。
老黄我认为,原告是一位著名公众人物,在加拿大华人社区以及中国如北京市、黑龙江省等省市的侨联都有多个顾问职务。自从前年11月7日杜鲁多总理前往原告家中参加筹款晚宴之后,他成为评论的焦点也是很自然的,老黄我只是众多评论了本事件的媒体中的一家。第一篇关于“牛奶金”的文章发表于2016年12月12日, 是在英文《环球邮报》报道了该事件后的第六天发表的。原告为此指控本人对其进行诽谤和侵犯其名誉是非常荒唐的。
昨天,老黄我在庭上说:我知道这是一场原、被告双方力量悬殊的较量,原告有庞大的律师团队、训练有素的专业人员、以及强有力的资金保障,而我方完全是司法诉讼的素人,除了拥有真相,可以说一无所有。之所以我能够坚持到现在,完全依赖我对加拿大司法制度的坚强信心以及社区的支持,它给了勇气和力量。所以,我一直告诫自己:永不放弃!
昨天的挺审显然带有一定的戏剧性,在法官的同意下,老黄我获准提供潘秒飞社区信誉度没有受到影响的新证据。详细请看《星岛日报》记者冯瑞熊撰写的报道。
老黄在最高法院(星岛日报记者拍摄)
加拿大华人社团联席会名誉主席、加拿大浙江同乡联合会主席潘妙飞,民事控告媒体人高冰尘(又名黄河边)诽谤及损害名誉案件,周五本是审讯最后一天,由被告高冰尘结案陈词,但高在陈词时,提及潘妙飞近日被中国政府邀请参加旁听山东省人大会议,显示他的声誉并未受到影响,基于这是新证据,法官要求他正式提出申请,并且准许他在4月初出庭亲身陈述申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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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个月,潘作为山东省十二届政协的海外代表旁听山东人大会议。
周五的结案陈词由被告高冰尘亲身以普通话宣读,再由传译翻译为英语。结案陈词前,法官沙玛(Sharma)提醒被告在陈词中所引述的证据,必须要在之前审讯中曾经提及,但被告在陈词中,提到原告潘妙飞最近被中国政府邀请参加山东省人大会议,去年也是浙江省的示范侨领,显示他所写文章未有对被告造成灾难性的影响。
( W+ @$ O$ K0 ?8 \9 {原告信誉影响程度究竟如何法官准许申请新证据
对于被告的新证据,原告代表律师利兹代尔(Lisa Ridgedale)提出反对,指被告若有新证据,应该之前申请,现在才加入,将导致审讯会没完没了。
不过,法官考虑被告没有代表律师,不熟悉法律程序,原告被邀参加人大会议又是最近发生,再者,这项证据涉及控方指原告的侨领地位,因被告的文章受到影响,最终准许被告向法庭申请作为新证据,但嘱附被告要找律师协助,并且定在4月6日由被告出庭陈述申请。为了公平起见,法官也准许控方提出有关这方面的新证据。
去年潘作为浙江“示范侨领”出席浙江省委统战部举办的“示范侨领高级研修班”
在结案陈词中,被告指自己从事新闻工作30年,在过去13年是中国小区问题的观察者和评论员,撰写有关原告的10篇文章,是在2016年11月7日,看到原告邀请总理杜鲁多(Justin Trudeau)到他温哥华家吃鱼丸,之后不到10小时,原告一家与杜鲁多的合照,出现在原告家乡温州市政府的网站。
被告称,他撰写关于原告的一系列文章是基于对社会公众最大利益的关注,因为原告是一位知名公众人物,与本国三级政府以及领事馆都有非常良好的关系。他指所披露的信息的来源,全部都以中国权威的官方平台为基础,更相信中国政府披露这些信息时,已经过严格的核实和审查,他本身也对这些信息进行认真比对,然后才写评论文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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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告在海外工作受中方高度称赞
原告是在2016年年12月入禀卑诗最高法院,指被告多次在社交媒体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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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,散布他身为富豪却隐瞒收入以领取牛奶金,在中国欠下巨额税款,更在本地花钱购买侨领身分等,令他名誉受损。控方去年11月结案陈词时,向被告索偿36至45万元,更要求法庭颁令,要求被告删除此前所有有关原告的文章及播报内容,及永远禁止被告再撰写有关原告的文章。原告潘妙飞周五并未现身法庭。
不过,被告指原告要求的赔偿不仅不合理,也不反映原告所声称遭受的任何损害,因为原告「在海外的工作受到了中国官方的称赞」。被告更称:「索赔额超出了我的能力,我们写千字的稿件才30到40加元,原告要求的数字,意味着我必须在这一行工作中终身工作来偿付。」
在陈词的结尾,被告表示:「在过去11个月的时间,我的朋友们为我担忧过,我的家人为我紧张过,担心我可能输给又有钱又有势力的原告,更担心输了这官司的后果……我对家人说,作为个人我们可以输,但是,加拿大的新闻自由输不起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