www.MontrealChinese.com蒙特利尔华人网 蒙城华人网 蒙特利尔留学生论坛 蒙特利尔中文网 蒙城中文网

查看: 1192|回复: 0
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

[加国新闻] 中国移民买屋资金可疑 遭移民部质疑入籍资格

[复制链接]
跳转到指定楼层
楼主
发表于 2016-8-25 14:16:13 |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|倒序浏览 |阅读模式
中国移民买屋资金可疑 遭移民部质疑入籍资格; O% Z' |) o" }7 g; V- h! `8 }

0 ?: l% r% M3 v' o8 Y; o- l一名中国移民(专题)成功申请入籍后,被移部怀疑虚报在加拿大的居留时间。移民部申请司法覆核,称该申请人的中国护照是在北京申请到,但他却宣称那段时间自己是身在加拿大。而负责审案的联邦法院法官仔细检查之后认為,申请人的护照上并没有他在那段时间入境中国的印戳,因此排除这一质疑,驳回了移民部的覆核申请。
5 ?4 l$ s3 v: Q  Q- t9 v' u/ M0 v8 v& z4 `8 i, @, w. R0 w
  移民部表示,申请人张伟(Wei Zhang,音译)在申请入籍时,声称从2004年1月1日至2007年10月17日这段时间内,在加拿大居住了1419天,超过了《移民法》规定的4年周期内(1460天)必须住满1095天的要求。
; w" E; I# J8 e! _7 U+ i$ R! {! V2 v) h0 Q! y& l! a4 }
  但张伟用于证明自己居住了那麼多天的各类文件中,存在有以下漏洞。首先,张伟的中国护照上的印戳显示,他于2005年4月29日成功申请到护照延期时,很可能本人在北京。而这一时间段,如前所述,却又是他声称自己正在加拿大居留的时间。6 Q. I4 W- N" z& K
3 d! H. u1 h2 d) Q
  其次,张伟所提供的银行帐单、信用卡纪录、罗渣士电讯和Fido电讯的帐单等文件,都非常零散和随意。
) z2 _0 j7 q$ n
9 g: e' m$ w+ u* i5 C# D$ O' @. k  第三,张伟的住房租约所显示的费用,已经超出他报税的收入,更何况他还要供养妻子和2个孩子。而且在2007年秋季,张伟还购买了屋,买屋的资金来源可疑。
' @* C9 W1 Q; [( n% D  @  s  S2 S: h8 m0 A+ \" }5 |
  第四,在过去4年中,他只有2个月的时间内使用过安省医疗保险计划OHIP的公共医疗服务。
# t1 y: L- Z2 B# {/ \' ?( k
- J2 U1 x+ y6 c0 l8 ?5 q  第五,他的孩子上学的证明、他做义工的证明以及他的妻子的受僱证明,都没有提供给移民部。
3 G/ Y# p4 ^" K4 Y7 t4 D0 ]* }' l' l3 {$ R8 |
  负责审理这宗司法覆核的联邦法院法官,向张伟索取了中国护照的原件之后,仔细查看了每一页,并没有找到任何入境印戳可以证明,张伟在那段时间内回过中国。公民法官还就此询问过张伟。张伟回答称,他已经记不得详情,毕竟那是10年前的事情。
: O6 H( C' s1 j
0 y; W9 A7 b. O0 g: w0 k  法官指出,张伟的中国护照上有两处出入境的印戳,申请人能否提供文件证明,在那两个印戳的时间段内,他仍然居住在加拿大?张伟于是向法官提供了更多的文件,法官审阅之后认為这些文件满足了要求。
7 x( Q/ @2 Y( p9 ^0 s6 v& v3 ?. P. v% e( S. p7 U6 y
  此外,张伟还提供了1个孩子的入学纪录,一份租约,一份从2007年5月1日至10月31日的聘用证明,2004年至2007年的报税单等文件,以及2003年至2008年的一些文件。. L8 {4 k* G" [
! m4 [6 ~8 a8 u
  最后,凭着提供的补充文件,张伟说服了公民法官,法官驳回了移民部的司法覆核申请。
回复

使用道具 举报

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| 立即注册

本版积分规则

QQ|Archiver|手机版|小黑屋|www.MontrealChinese.com蒙特利尔华人网 蒙城华人网 蒙特利尔留学生论坛 蒙特利尔中文网 蒙城中文网 ( www.MontrealChinese.com ) google.com, pub-6124804848059427, DIRECT, f08c47fec0942fa0 google.com, pub-6124804848059427, DIRECT, f08c47fec0942fa0

GMT-4, 2025-12-19 22:05 , Processed in 0.050362 second(s), 20 queries .

Powered by Discuz! X3.2 Licensed

© 2001-2013 Comsenz Inc.

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