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加国公民法加强版生效 想入籍的尽快申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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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6月19日通过的《加强加拿大公民法》(Strengthening Canadian Citizenship Act,简称《公民法》)部分修订条例于8月1日生效实施,入籍审批由旧制的三步骤减为一步骤,由移民官取代入籍法官决定。此外,申请人若未参加入籍考试或面谈,移民官有权随时取消申请。 ; Q% J; Q9 D/ P" p2 R8 a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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% F1 }( w- V4 o; e. Z2 f2 \4 W | 联邦公民及移民部(CIC)部长亚历山大(Chris Alexander)宣布,《公民法》有关入籍申请决策过程、司法复核和上诉程序等新措施,由8月1日起正式执行,将大幅加快入籍审批。
- t5 C: b9 Q& Z% w 入籍新决策过程是,CIC聘用450个移民官,取代原有30个入籍法官,以加快审批。入籍审批由移民官直接决定,避免人力重覆。旧制为移民官先审阅文件,由入籍法官批准或拒绝后,再由移民官通知申请人,或就入籍法官裁决提出上诉。
; P% a. ~ Q2 Y4 d3 P8 y. Q" Z6 J 在过渡期间,移民官若认为申请人不符合居住时间规定,仍将交入籍法官决定。入籍法官也将继续负责主持公民入籍仪式。
. _" t1 _, j+ k CIC现在拥有更大权力,决定何为完整的申请案,以及申请人必须提供何种证据。申请人需要预先证明满足一定要求,不完整申请将被退件,以提高效率。如果申请人未能符合要求,或参加面谈,移民官有权取消,或搁置申请案。 1 E4 W, d2 i2 w* T5 {! c
积压案件料减八成 0 P* F+ Z; r6 @+ I8 I
在司法复核和上诉方面,则引入统一制度,移民官有权决定何种案件可进行司法复核,或挑战上级法院。据《公民法》规定,入籍案件需向联邦法院提出,并可上诉到联邦上诉庭或加拿大最高法院。
3 o2 e1 H8 ]4 q2 \0 s% C 如果入籍申请人未能符合要求,或参加面谈,移民官有权在宣誓前任何阶段取消申请案,这将有助提高处理效率,加快入籍整体审批速度。而在旧制度下,没明确授权当局可取消申请人没参加入籍考试或面谈的申请案。
* w/ {7 E& r/ ^+ o4 R CIC表示,去年入籍申请高达33万多宗,新法实施及增加拨款后,估计可将积压案件减少约80%,到2015/2016年前,入籍等候时间将从目前2到3年缩减到一年以下。
/ t7 i# _3 o, a 合资格人士宜尽快申请入籍
) r+ D1 d; l3 o" k) s% { 联邦政府制订提高公民入籍资格的改革法案,但有消息指,新例估计最快要到明年6月才实施,多个协助新移民的团体呼吁,已经符合入籍资格的人士,尽快申请入籍。
/ G% _* L" C( K0 L 近日Rexdale社区的法律援助中心举行免费入籍工作坊,向新移民讲解公民法修正案有什么改变,呼吁已经符合入籍资格的人士,尽快提交申请。中心行政总监Ann McRae说:“我们想告诉人们现在不算太迟,他们应该善用旧例的好处。” * o6 z9 @, k- X, @/ Q5 g& A
当外界以为改革法案会立即生效之际,部分修改引起极大争议,包括要求申请者要在加国6年内实际居住满4年(原本为4年内住满3年),以及把语言和公民知识考试的豁免年龄由55岁提高至65岁,有移民部官员向《星报》证实,法案最快要到明年6月才实施。 + \& b5 t$ S" o
44岁的Remon Kirkor,在2007年带同妻女由伊拉克来到加国,他虽符合居留要求,但尚未申请入籍,因为他自知英文欠佳,难以通过语言和公民知识考试。任职装窗工人的Kirkor慨嘆:“我为养家一日工作20小时,没时间去睡觉和学英文。” , {" e7 g R4 f3 b) y1 i6 G3 c3 v
东南亚法律援助中心主管吴瑶瑶(Avvy Go)表示,没有太高教育程度和语文能力的新移民和难民,最容易被新法例剥夺公民权。 # \ B B4 i/ M, R" I
她表示,不少新移民已在加国住了一段时间,融入社区,但因为英文不好,故原打算等到满55岁才申请入籍,但在新例实施后,他们就要再等多10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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