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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加国新闻] 加拿大不再是中国逃犯的“天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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楼主
发表于 2013-5-5 12:22:16 |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|倒序浏览 |阅读模式
加拿大不再是中国逃犯的“天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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世界新闻网  2013-05-05 08:52:11
加拿大驻中国大使赵朴(Guy Saint-Jacques)表示,加中双方在追缴犯罪所得分享协议上的谈判已经取得阶段性发展,未来数个月内应可签订协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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赵朴在接受中国最大英文报「中国日报」(China Daily)访问时指出,一旦加方确认不法资金来自于罪犯或犯罪组织时,这项协议即可为加中双方分享这类没收充公资产提供法律基础。
' C/ S( |5 {4 A! q5 v& F, d& g8 y报导中指出,加拿大被视为是中国外逃罪犯藏匿的「天堂」,其中包括许多贪官,因为加中双方迄无引渡条约。
/ C4 y3 {4 Z2 F/ L. d6 `% W中国公安部指出,数千名中国经济逃犯把金额庞大的不法所得转移海外,但碍于政治体制不同,或是外国繁复的法律程序,中方无论在引渡罪犯回国受审,或是追缴这些罪犯的不法所得时,都困难重重。
- S) w. t# }/ t赵朴表示,加国只要发现有人是以非法方式入境,或是曾在海外犯罪,就会展开司法调查程序,在确认特定对象为外国逃犯,并取得足够证据后,就会展开调查,并联络司法部展开应有的起诉程序,接着就会遣送出境。 : V9 y) A6 K7 L1 Y' w
他表示,加国使馆和加拿大边境署(CBSA)人员与中国公安部和中国航空业者合作密切,以扼阻非法移民入境加国,加方也协助训练这些航空业人员辨识伪造签证,期能防堵罪犯登机飞往加国。这些措施已有效减少试图搭机潜往加国的人数。
* ]1 \- [% O* B' D3 ^/ h) A& a. w中国公安部国际合作局长廖进荣表示,加中双方近年来在司法合作上已有实质进展,加方也较以往更为重视中国公安提供的资讯,在桉件调查、逮捕逃犯和遣送工作上都密切合作。
, U$ p4 y0 V& D8 Y7 ?  n廖进荣也指出,加方对中国法律和司法程序已有较深认识,也欢迎中方证人到加国法院出庭,协助起诉中国逃犯。
' m! B4 G+ `; B$ }+ k+ d* m近年来已有数名高知度的中国逃犯被遣送回中,包括厦门远华走私集团主脑赖昌星即在2011年回到中国受审。 + l% c; s; S' h& \0 P
赵朴表示,加中双方迄无签订双边引渡条约的计画,但两国司法高层每年5月或6月都会开会,讨论涉及双边的重大桉件。
/ d7 Y2 {: C! g5 Z5 d# W& ?3 r2 E中国公安部2010年曾与加国警方签订合作备忘录,共同打击跨国犯罪行为。赵朴表示,相信未来会有更多中国逃犯被送回中国,加拿大也不会再被中国贪官或罪犯误以为是可以安全藏匿的地点。 " U& k- }/ o, G2 D' @5 E( t( O
亚伯达大学中国研究中心主任侯秉东(Gordon Houlden)也表示,赖昌星潜逃加国,利用法律程序缠讼12年才被送回中国,这段期间,中方确实有不少人误认加国为一逃犯天堂,一旦加中双方签订犯罪所得分享协议,应有助扫除这一污名。 + W/ {4 |% L- t% g
侯秉东表示,即使赖昌星等多名重要逃犯被遣送回国,中方传媒报导中,依旧不时为加国冠上逃犯天堂之名,其实不尽公平,因为「这些诈欺犯罪行为发生在中国,而且是中国未能扼阻他们外逃」。
& B- P. _- w; t$ `他也指出,中方媒体报导若一再把加国形容为逃犯天堂,其实就和加国媒体和公众常误以为外国犯罪多来自中国一样不妥,对于绝大多数合法移民来加的中国公民也有欠公平。 * ]0 |$ d" J! u3 n, s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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沙发
 楼主| 发表于 2013-5-6 16:44:47 | 只看该作者
突破性进展 加中将签追缴犯罪所得协议7 H% H. }3 g9 `1 q  S# t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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世界新闻网  2013-05-05 20:26:42
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   加拿大驻中国大使赵朴(Guy Saint-Jacques)表示,加中双方在追缴犯罪所得分享协议上的谈判已经取得阶段性发展,未来数个月内应可签订协议。( J! [( m1 \; b" M3 V# E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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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赵朴在接受中国最大英文报「中国日报」(China Daily)访问时指出,一旦加方确认不法资金来自于罪犯或犯罪组织时,这项协议即可为加中双方分享这类没收充公资产提供法律基础。          报导中指出,加拿大被视为是中国外逃罪犯藏匿的「天堂」,其中包括许多贪官,因为加中双方迄无引渡条约。
! F1 Y( _' Q4 @" w; m; H- [          中国公安部指出,数千名中国经济逃犯把金额庞大的不法所得转移海外,但碍于政治体制不同,或是外国繁复的法律程序,中方无论在引渡罪犯回国受审,或是追缴这些罪犯的不法所得时,都困难重重。4 h2 j( `" t( U8 r" b
          赵朴表示,加国只要发现有人是以非法方式入境,或是曾在海外犯罪,就会展开司法调查程序,在确认特定对象为外国逃犯,并取得足够证据后,就会展开调查,并联络司法部展开应有的起诉程序,接着就会遣送出境。+ q7 ~: F) M0 B3 R! l( m# T
          他表示,加国使馆和加拿大边境署(CBSA)人员与中国公安部和中国航空业者合作密切,以扼阻非法移民入境加国,加方也协助训练这些航空业人员辨识伪造签证,期能防堵罪犯登机飞往加国。这些措施已有效减少试图搭机潜往加国的人数。
+ g/ E7 i. M: A1 ^. z0 F- I, J# d: ]          中国公安部国际合作局长廖进荣表示,加中双方近年来在司法合作上已有实质进展,加方也较以往更为重视中国公安提供的资讯,在案件调查、逮捕逃犯和遣送工作上都密切合作。
$ m- G4 _% j4 _! b0 a( f- o, Y7 w  z          廖进荣也指出,加方对中国法律和司法程序已有较深认识,也欢迎中方证人到加国法院出庭,协助起诉中国逃犯。
; Y/ \: p5 i& q/ H+ ~          近年来已有数名高知度的中国逃犯被遣送回中,包括厦门远华走私集团主脑赖昌星即在2011年回到中国受审。
& N2 f' a, |2 y          赵朴表示,加中双方迄无签订双边引渡条约的计画,但两国司法高层每年5月或6月都会开会,讨论涉及双边的重大案件。
* L  x5 P# R1 [6 B          中国公安部2010年曾与加国警方签订合作备忘录,共同打击跨国犯罪行为。赵朴表示,相信未来会有更多中国逃犯被送回中国,加拿大也不会再被中国贪官或罪犯误以为是可以安全藏匿的地点。2 a4 }! c/ c! H, t4 Z4 P
          亚伯达大学中国研究中心主任侯秉东(Gordon Houlden)也表示,赖昌星潜逃加国,利用法律程序缠讼12年才被送回中国,这段期间,中方确实有不少人误认加国为一逃犯天堂,一旦加中双方签订犯罪所得分享协议,应有助扫除这一污名。
: n) H. D) x/ O" g! t          侯秉东表示,即使赖昌星等多名重要逃犯被遣送回国,中方传媒报导中,依旧不时为加国冠上逃犯天堂之名,其实不尽公平,因为「这些诈欺犯罪行为发生在中国,而且是中国未能扼阻他们外逃」。
0 N3 ~; g" p9 v# D& ^4 `          他也指出,中方媒体报导若一再把加国形容为逃犯天堂,其实就和加国媒体和公众常误以为外国犯罪多来自中国一样不妥,对于绝大多数合法移民来加的中国公民也有欠公平。9 f! S9 b( G, [+ r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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