www.MontrealChinese.com蒙特利尔华人网 蒙城华人网 蒙特利尔留学生论坛 蒙特利尔中文网 蒙城中文网

查看: 1365|回复: 0
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

[中港台新闻] 张扣扣连杀三人被“点赞” 血亲复仇下的法与礼之争

[复制链接]
跳转到指定楼层
楼主
发表于 2018-2-20 14:34:40 |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|倒序浏览 |阅读模式
陕西汉中2月15日除夕发生恶性杀人案,该市南郑区新集镇王坪村人张扣扣当场杀死邻居王家两人,另有一人重伤不治。2月17日,张扣扣向警方投案自首,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。张扣扣杀人动机据信与22年前其母汪秀萍被王家人杀害有关,此事被舆论定义为一次血亲复仇。
& e4 Y# \7 f% f" j
3 }( I- [9 o( s& i- _$ K7 V$ |' P    1996年,张扣扣母亲与王家发生矛盾起争执,王家三子王正军中途加入,使用钝器重击张母头部致其死亡。南郑法院当年以故意伤害罪从轻判处王正军七年有期徒刑,张家提出的民事赔偿25万元,法院判决认定:除已经给付的八千多元丧葬费,另外赔付千余元。
: U2 x! l- o* P# T1 g/ q2 q$ ^& K/ E
" c8 q$ Q& q- q2 E3 Y    张扣扣杀人之后,舆论中出现很多声音。其中,不乏同情他的声音,甚至被某些媒体形容为“点赞”。而更多的声音则认为,张扣扣的杀人动机与22年前的判决息息相关,因为当年没有得到公平判决,所以隐忍20年,用血刃仇人的办法替母亲报仇。5 @, p$ F2 r! l4 P, m
) R+ Y6 h+ n3 F6 p1 D
   
  P+ A/ @# t- C
2 w! E, h+ Y( ?  ]- u    (犯罪嫌疑人张扣扣)
; \, D6 A+ H; V" x7 {& j) ?
8 B# s/ H2 Z: j* ^& H9 m    在如何看待张扣扣杀人上,我们希望能明确以下立场:. m' n- i7 ?- [2 E, O

: M- @! d$ O4 C$ ]1 P" x) n5 u- T    首先,同情张扣扣不等于认为他无罪。他杀死三人,已经严重触犯刑律。有一种声音认为——“点赞”张扣扣意味认同他是无辜,因而会损害司法权威——这种担心属于自立标靶,逻辑上毫无依据,而且也不符合事实。同情张扣扣的遭遇,同时认为他属严重犯罪,这才是大比例的看法。
: C8 T% H' \" y: u" F( R7 m$ @: v( d9 J/ j
    将张扣扣视作“侠士”“刺客”,是借他来浇胸中块垒,不否认会有这样的观点,但舆论场中本来就是众声喧哗。美化张扣扣的,是一些文学的手法,考虑到张扣扣母亲的遭遇,有这些声音是可以理解的,但不能就此认为所有人都在美化他,是要替他脱罪。
) H& P! G1 i: n* z! f) w. E
+ G) g! {+ r1 D* K' K" D    其次,张扣扣的杀人动机,离不开22年前他家遭遇的母亡变故。张扣扣杀人在法律中无疑是重罪范畴,但其血亲复仇的性质,同样是法学的研究范围。血亲复仇是古今中外法学的课题之一,如何在礼与法之间求取平衡,既照顾到法律权威,又能兼顾道义,始终考验着司法人员的职业素养和实际追求。
8 P* K. i5 i3 C$ h  {" O* c6 J+ `& g! k7 W0 u- B$ D# p& N# m
    仅在中国历史上,有关血亲复仇的记载就很多,可谓不绝如缕。唐朝武则天时代的徐元庆案、汉代赵家女复仇事件、民国施剑翘为父报仇而刺杀孙传芳事件,都是血亲复仇的案例。
4 ^; T% A5 ~/ T9 E- @4 ?
+ t) p! S1 l2 C% d2 V8 d% w$ I3 u    在这些不绝于缕的历史记载中,张扣扣无疑延续了这一脉络,将血亲复仇包含的两种价值观之辩再一次显现出来,包括主理法官在内的司法人员对此当有清晰的认知。8 r: Z$ [+ h: G- e

- q# I& ?4 L4 i5 T& Y  y    再次,从已经公开的1996年张扣扣母亲死亡一案的判决书看,也存在着值得重视的问题。一是这份判决书对死者家属的民事赔偿诉求遭到猛烈指责,将区区万元视作“巨额”赔偿的说辞写进判决书,引发众多质疑是否存在司法不公。二是在死者家属未与王家达成赔偿协议、未取得谅解的前提下,从轻量刑、并以王家经济困难减免民事赔偿责任,都很难服众。4 f5 J. @/ {  E6 S( P
/ L3 \6 P+ z: s1 @6 y
    值得重申和强调的是,有两种逻辑需要澄清:一种就是,同情张扣扣不等于认为他无罪;同理,第二种需要提醒的是,那些反对拔高张扣扣的人,也不能就此认为1996年的判决毫无问题,盲目维护当年判决。
# P- @. B1 f3 x& J- Q* r* f
1 R+ m' @+ G( ]# D* s    解决血亲复仇的司法实践之一,就是用经济赔偿来断绝复仇动机。当年对王家显失公平的赔偿判决,将22年里张母被杀与张扣扣复仇紧密地联系到一起。从法学的原理上看,这是两位一体的案件;从司法实践的角度,将两者割裂看待,既违背血亲复仇的法学逻辑,也违背事实。这就要求办案人员真正从血亲复仇的法学框架来寻找断案思路,这不仅是个案的需求,也是用职业修为回应张扣扣案中沸腾民情的恰当时机。
. {5 M# G5 h, P
! I/ m) ^# f1 c* v8 v7 F3 F    理论上讲,对于1996年张母死亡一案的判决,如果法院发现确有错误,可以依照职权启动审判监督程序予以纠正,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。因此,张扣扣案如果确有必要对照1996年的审判,启动审判监督程序是没有法律障碍的。问题只是,涉及量刑问题的是法官的自由裁量权,法院愿不愿意一揽子解决问题?有没有这个勇气和意愿?& n! U% ?; V0 N3 H- t, l! l

3 u2 Z& _7 j" h7 y/ l4 q7 {    综上所述,对于张扣扣案,在苦心引导舆论回到事实、避免美化和拔高张扣扣的同时,也对司法办案人员提出了很高的要求,这个要求既能回应舆论中对血亲复仇的现实立场,又能呼应法官的职业素养。
( c$ R( k" @2 H; x3 L% q" e" r& n  h, x- d9 ?; i2 w: b) m
    概括起来,这要求就是:不要因为张扣扣被塑造为“刺客”等文学形象,就厌恶他,请始终专业地处理他的杀人犯罪案件;另外,能从法学专业的角度,在张扣扣案上探索血亲复仇在当代的阐释,以及应该确立的合适态度,也是很有价值的事,所以这是绝好的普法机会。
/ s% d& C6 ?  g9 @7 _+ Y! d) H1 k( K" O$ o  J
    在礼法两全之下,对血亲复仇给出司法答案,不只是为了法学素养的精进,其实也是符合现有审判思路的需求。我们看到,在唐山肇事司机老赖事件、电梯劝人禁烟导致死亡一案的改判等案件上,开始凝聚出一种尊重社会良俗、回归人情常识的审判思路,张扣扣杀人案尽管是刑事案件,但同样要直面朴素的公众心理,难度更大,但意义也重大。6 y" [$ |! O( }/ B3 A
8 |, H8 ~# r" f0 O
    总之,你要问张扣扣杀人是不是犯罪,答案肯定“是”;但同情他,不是认为他无辜,而是希望在礼法之争中探寻到恰当的解决之道。张扣扣所作所为,是杀人犯罪不假,但同时也牵扯出血亲复仇的性质,更牵涉长达22年的司法纠葛。人们之所以一再叩问此案的因果关系,杀人与被杀的礼法厘定,无非就是想遇到更有职业素养的法官,一个讲法理、也讲道理的法官。

( h& G( e  P6 Y/ H4 V
回复

使用道具 举报

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| 立即注册

本版积分规则

QQ|Archiver|手机版|小黑屋|www.MontrealChinese.com蒙特利尔华人网 蒙城华人网 蒙特利尔留学生论坛 蒙特利尔中文网 蒙城中文网 ( www.MontrealChinese.com ) google.com, pub-6124804848059427, DIRECT, f08c47fec0942fa0 google.com, pub-6124804848059427, DIRECT, f08c47fec0942fa0

GMT-4, 2025-8-3 00:22 , Processed in 0.054980 second(s), 19 queries .

Powered by Discuz! X3.2 Licensed

© 2001-2013 Comsenz Inc.

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