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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组图)悲催 申请入籍最长你得等4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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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 ]6 T% `+ m& J% i4 ~ 入籍申请需要见法官面谈的个案增加。但移民部的内部文件显示,全国等候见法官面谈的积压个案达2.4万宗,平均等候时间逾两年,温哥华的等候时间更与魁省并排首位,需要等近两年半,若加上之前从申请到笔试约需一年半时间,申请时间最长达4年或以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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移民律师李克伦(Richard Kurland)根据《资讯自由法》(Access to Information)取得移民部内部资料显示,入籍聆讯(即面谈)个案积压严重,在去年10月底时,全国总共有2.4万宗申请,正轮候面谈时间,其中在温哥华地区有3,113宗,占全国等候总数约13%,估计轮候时间29个月,与在满地可申请的轮候时间并列最长时间之冠。
& t9 }; ]8 M; g6 Q+ }: Y 积压申请最多的是满地可,总共有4,812宗,第二多的是多伦多的密西沙加(Mississauga),有3,273宗申请;温哥华则以3,113宗申请列在第三位。 + q$ c/ r4 L1 n2 F- y
由于各个中心所配置入籍法官人力不同,因此估计各地与法官面谈的轮候时间有别,满地可和温哥华均为全国轮候时间最久的地区,但即使是安省的St. Clair中心,列为等候时间最快,也需要轮候21个月。 , z7 x( @! S3 f) E
若以积压个案只有94宗的温尼辟为例,虽然积压少,由于缺乏足够入籍法官的关系,轮候时间竟然也高达23个月。至于全国的平均等候法官面谈的申请时间则为25个月。
) F& X4 l; @; ~/ ^, r 李克伦指出,需要见入籍法官的两大原因,包括在申请人参加笔试时,被发现英文能力欠佳;以及法官要求说明居住纪录,即申请人被怀疑居住时间不够却仍申请。
- p3 b. c2 Q% A o2 e 李克伦提醒入籍申请人,移民部内部已统计的这2.4万宗申请,是在去年10月29日的统计,现在又过了半年多,由于积压不断增加,他担心现在的轮候时间会更久。 # A m' G" O' W: H4 C
针对目前还在等候见法官的申请人,李克伦建议,如果需要见法官的理由,是申请时居住时间还差一些,而现在已经住满,则申请人可以考虑告诉移民部,要求取消之前的申请(cancelthe application),再重新提出申请,有可能避开见法官的轮候程序,反而更早完成入籍程序。 & f { c# t& W/ {: y$ H
李克伦形容,以现时入籍申请如此缓慢的速度,申请人现在已住满时间并提出申请,也赶不上在2015年的联邦大选有投票权。
8 {, r: R4 l8 O* J 移民部去年底,改为要求申请人需要达到英语要求,提供英语考试证明以来,已有一些自认英文欠佳的中国移民,放弃入籍想法,而只想永久保有居民身分,认为这样会较容易。
2 \& r' X" m9 @! v! ~ 「临时居民许可」 10个月发1.2万张 包括2284人具犯罪背景 z+ u( n0 ?/ A) a5 Y% k4 i7 I
未持有合法居民文件的外国人,需要先取得移民部核发「临时居民许可」,才能短暂入境或继续在加拿大停留,而在去年的10个月时间,移民部即发出1.2万张「临时居民许可」,当中有犯罪背景的人士亦有2,284人。
- ?, s9 w& [3 s* @+ `' g 移民律师李克伦根据《资讯自由法》取得移民部统计指出,在2012年3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前后10个月,总共发出1.2万张「临时居民许可」,最多是抵达入境关口才申请的外国人,总共5,626人,其次是有犯罪背景的人士(包括在境内犯罪的外国人)2,284人。
4 B5 m" h7 d; d* A3 Z9 t6 M3 x! U 统计指出,获得「临时居民许可」第三多的是学生、兼职研究员及宗教人士,这类人士有1,238人。 - O, d1 t+ I& r9 B
至于获发「临时居民许可」的人士当中,有1,025人是属于临时安置到加拿大,当中包括一些临时需要在加拿大转机,目的地是在其他国家的人士,他们也可以暂时持有「临时居民许可」。 7 h+ a6 Z* V0 L2 U
指入籍官偏见 华女上诉失败 不能如期笔试 面谈逐题测验不及格 ) s# ]. O. }5 A9 I9 J' {: i
一名周姓入籍申请人因为入籍笔试当天,人不在加拿大,而被安排与法官面谈,法官在面谈时以笔试内容逐题进行测验,周姓申请人只答对其中65%,达不到及格要求的75%,以致入籍申请被拒。申请人称不满入籍法官在言谈之间,对她有偏见,并自认为答对所有题目不应被拒,向联邦法院提出上诉,但上诉申请已经遭到驳回。 0 o% v/ y7 [ W: v4 |) L$ E. ~
申请人周薇(Wei Zhou,译音),在1999年已以学生签证身分入境,在2003年10月取得永久居民身分,一直到2010年才提出入籍申请,至2011年的9月14日,她接获移民部通知于15天后的9月29日参加入籍笔试,由于她刚好人不在加拿大,在通知移民部后,她被告知改于2011年12月28日去见入籍法官。
0 C v$ h% N+ o) W# ~$ O! \ 入籍法官在面谈当天,以逐题口语问答方式,测验申请人有关笔试的20道题目,申请人只答对13题,只得到65%,未达到一般入籍笔试及格标准的75%。
+ S! g, g, M& r* C/ n; Y! g! J 入籍法官举例,周薇答错的部分,包括加拿大公民选举过程、如何登记成为选民、加拿大历史及地理方面的考题,以及有关成为公民的责任及义务等。 ( g1 e: t4 a9 _" f) @
周薇指入籍法官对她态度不友善,明显对她存在偏见(bias),例如,她在上诉法庭文件提到「法官拉高语调说话,让我感到紧张」、法官对她说「你知道像你这样长时间不居住在加拿大,却仍领加拿大各项福利的做法,对加拿大人是非常不公平的」。根据法庭文件,周薇在完成问答即将离去时,法官告诉她「我认为你最好告诉你的其他朋友,如果他们也未居住在加拿大,不要申请入籍,这对加拿大人来说是不公平的。」
7 K2 Z9 Q2 ~& R. N 联邦法院渥太华法官的斯特里克兰(Cecily Y. Strickland)在判决时指出,从上诉人只答对入籍考试的65%,却认为自己答对所有题目,令她怀疑周薇所提证词的可信度,再加上,周薇达不到及格分数,才导致入籍法官将申请拒绝,属于客观事实,她未发现入籍法官有错,因此决定驳回其上诉申请。 ! t5 B+ i: F0 J' ?6 e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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