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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加国新闻] 加拿大不再是中国逃犯的“天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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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3-5-5 12:22:16 |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|倒序浏览 |阅读模式
加拿大不再是中国逃犯的“天堂”
! o, Y. z, j- {  w
世界新闻网  2013-05-05 08:52:11
加拿大驻中国大使赵朴(Guy Saint-Jacques)表示,加中双方在追缴犯罪所得分享协议上的谈判已经取得阶段性发展,未来数个月内应可签订协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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赵朴在接受中国最大英文报「中国日报」(China Daily)访问时指出,一旦加方确认不法资金来自于罪犯或犯罪组织时,这项协议即可为加中双方分享这类没收充公资产提供法律基础。
) I1 R+ a  b# g3 x2 q7 D报导中指出,加拿大被视为是中国外逃罪犯藏匿的「天堂」,其中包括许多贪官,因为加中双方迄无引渡条约。 2 Q2 c) L" c! H8 a6 J
中国公安部指出,数千名中国经济逃犯把金额庞大的不法所得转移海外,但碍于政治体制不同,或是外国繁复的法律程序,中方无论在引渡罪犯回国受审,或是追缴这些罪犯的不法所得时,都困难重重。
+ E2 z$ f4 y* s9 Y赵朴表示,加国只要发现有人是以非法方式入境,或是曾在海外犯罪,就会展开司法调查程序,在确认特定对象为外国逃犯,并取得足够证据后,就会展开调查,并联络司法部展开应有的起诉程序,接着就会遣送出境。
" v1 E( c. z: ^他表示,加国使馆和加拿大边境署(CBSA)人员与中国公安部和中国航空业者合作密切,以扼阻非法移民入境加国,加方也协助训练这些航空业人员辨识伪造签证,期能防堵罪犯登机飞往加国。这些措施已有效减少试图搭机潜往加国的人数。 / Z& f% D$ T4 `3 m. X) i
中国公安部国际合作局长廖进荣表示,加中双方近年来在司法合作上已有实质进展,加方也较以往更为重视中国公安提供的资讯,在桉件调查、逮捕逃犯和遣送工作上都密切合作。 : l* m3 [3 s  J' W2 o' m* i
廖进荣也指出,加方对中国法律和司法程序已有较深认识,也欢迎中方证人到加国法院出庭,协助起诉中国逃犯。 . a+ n" Q: ]$ E- [
近年来已有数名高知度的中国逃犯被遣送回中,包括厦门远华走私集团主脑赖昌星即在2011年回到中国受审。
  r- B' ]) ]: V赵朴表示,加中双方迄无签订双边引渡条约的计画,但两国司法高层每年5月或6月都会开会,讨论涉及双边的重大桉件。
- ~; w& X/ B8 X- K中国公安部2010年曾与加国警方签订合作备忘录,共同打击跨国犯罪行为。赵朴表示,相信未来会有更多中国逃犯被送回中国,加拿大也不会再被中国贪官或罪犯误以为是可以安全藏匿的地点。
$ U6 _& L, L# S. R亚伯达大学中国研究中心主任侯秉东(Gordon Houlden)也表示,赖昌星潜逃加国,利用法律程序缠讼12年才被送回中国,这段期间,中方确实有不少人误认加国为一逃犯天堂,一旦加中双方签订犯罪所得分享协议,应有助扫除这一污名。
, A$ \! ~' t! C% t5 w% d' x' ?' ^侯秉东表示,即使赖昌星等多名重要逃犯被遣送回国,中方传媒报导中,依旧不时为加国冠上逃犯天堂之名,其实不尽公平,因为「这些诈欺犯罪行为发生在中国,而且是中国未能扼阻他们外逃」。
/ _* L- ~3 ?  V! Q他也指出,中方媒体报导若一再把加国形容为逃犯天堂,其实就和加国媒体和公众常误以为外国犯罪多来自中国一样不妥,对于绝大多数合法移民来加的中国公民也有欠公平。   a% a/ Y8 z8 s3 z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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沙发
 楼主| 发表于 2013-5-6 16:44:47 | 只看该作者
突破性进展 加中将签追缴犯罪所得协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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世界新闻网  2013-05-05 20:26:42
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   加拿大驻中国大使赵朴(Guy Saint-Jacques)表示,加中双方在追缴犯罪所得分享协议上的谈判已经取得阶段性发展,未来数个月内应可签订协议。2 ^; Q9 e7 U$ G+ a& m1 o4 j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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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赵朴在接受中国最大英文报「中国日报」(China Daily)访问时指出,一旦加方确认不法资金来自于罪犯或犯罪组织时,这项协议即可为加中双方分享这类没收充公资产提供法律基础。          报导中指出,加拿大被视为是中国外逃罪犯藏匿的「天堂」,其中包括许多贪官,因为加中双方迄无引渡条约。4 b8 j  n. v; q2 Q$ S$ y
          中国公安部指出,数千名中国经济逃犯把金额庞大的不法所得转移海外,但碍于政治体制不同,或是外国繁复的法律程序,中方无论在引渡罪犯回国受审,或是追缴这些罪犯的不法所得时,都困难重重。0 F2 J9 ?# F: U" E# w( o) V
          赵朴表示,加国只要发现有人是以非法方式入境,或是曾在海外犯罪,就会展开司法调查程序,在确认特定对象为外国逃犯,并取得足够证据后,就会展开调查,并联络司法部展开应有的起诉程序,接着就会遣送出境。+ M' N2 {- m# }/ A5 b
          他表示,加国使馆和加拿大边境署(CBSA)人员与中国公安部和中国航空业者合作密切,以扼阻非法移民入境加国,加方也协助训练这些航空业人员辨识伪造签证,期能防堵罪犯登机飞往加国。这些措施已有效减少试图搭机潜往加国的人数。# s; V5 L& W, o6 u0 O6 P
          中国公安部国际合作局长廖进荣表示,加中双方近年来在司法合作上已有实质进展,加方也较以往更为重视中国公安提供的资讯,在案件调查、逮捕逃犯和遣送工作上都密切合作。
" J9 z7 _2 s! H* c9 E          廖进荣也指出,加方对中国法律和司法程序已有较深认识,也欢迎中方证人到加国法院出庭,协助起诉中国逃犯。' Z+ V! z4 ?' x- M1 L/ w* g  l
          近年来已有数名高知度的中国逃犯被遣送回中,包括厦门远华走私集团主脑赖昌星即在2011年回到中国受审。
$ \+ k8 j$ r" u/ z5 ^/ ?* H          赵朴表示,加中双方迄无签订双边引渡条约的计画,但两国司法高层每年5月或6月都会开会,讨论涉及双边的重大案件。
9 w6 Y8 Y) R5 o- c( ^$ Z+ c+ L          中国公安部2010年曾与加国警方签订合作备忘录,共同打击跨国犯罪行为。赵朴表示,相信未来会有更多中国逃犯被送回中国,加拿大也不会再被中国贪官或罪犯误以为是可以安全藏匿的地点。+ S, y* x+ ]5 }$ h2 @+ n2 S+ d
          亚伯达大学中国研究中心主任侯秉东(Gordon Houlden)也表示,赖昌星潜逃加国,利用法律程序缠讼12年才被送回中国,这段期间,中方确实有不少人误认加国为一逃犯天堂,一旦加中双方签订犯罪所得分享协议,应有助扫除这一污名。
( ?; |  `, |2 {6 U3 k, J2 ?          侯秉东表示,即使赖昌星等多名重要逃犯被遣送回国,中方传媒报导中,依旧不时为加国冠上逃犯天堂之名,其实不尽公平,因为「这些诈欺犯罪行为发生在中国,而且是中国未能扼阻他们外逃」。% b0 S2 C6 p  G' V9 W$ t. ?
          他也指出,中方媒体报导若一再把加国形容为逃犯天堂,其实就和加国媒体和公众常误以为外国犯罪多来自中国一样不妥,对于绝大多数合法移民来加的中国公民也有欠公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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