楼花买卖获利漏报税 重罚可达避税金额一半 | |
| 2018-05-28 10:34:57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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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[]() 任何人在报税时,都需要向加拿大税局申报在税务年度内所出售的物业,就算出售的物业是惯常居所(principal house),可以享有100%免缴增值税亦不例外。据加拿大税务局周前公布,该局持续对不遵守物业交易税务规定进行调查,尤其是在多伦多和温哥华地产市场。税局扬言,继续采取实际行动以打击不遵守法例者。 紧盯安省卑诗3万个案 抽出6亿未报税款 在过去3年内,加拿大税局检视过安省和卑诗省超过3万个案,并找出接近6亿元与地产交易有关的额外税款,这导致超过4,300万元罚款。在2017至2018年度,税局评估出的额外税款比对上一个年度多出1.03亿元,罚款增加1,900万元。 税局特别关注"楼花销售"──买家从发展商购入未建成的共管柏文单位,在建成前售予其他买家。税局向发展商及建筑商提出所谓"无名人士要求",要求涉及这种交易的买家资料。税局拿到这些资料后,可以找出可能没有正确申报所得税和货劳税∕销售税的纳税人。 税局还会检查物业转手卖买。税务专家指出,这种行为并非违法,加拿大人有权购买及出售物业谋利。 不过,税局警告说,从这些交易所获的收益,均被视为商业收益,必须向税务申报。若没有申报,可以导致欠税重估,欠税者的不可抵扣拖欠利息将增加。 严重者,税局可能向漏报者征收大笔罚款,这笔罚款可以是避税金额的一半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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