魁省司机多伦多收罚单 抗辩被拒理由竟然是...289101 | ||
| 2017-09-22 20:01:32 | 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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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[]() 事件主人翁是一名魁省男司机,驾驶魁省注册车牌座驾到多伦多市,期间涉嫌因违例泊车,先后遭泊车执法人员发出3张违泊告票,男子对此不服,透过电邮向多市市府泊车执行组表达欲对其3张违泊告票抗辩,然而得到的遭拒回应是:“阁下之车辆并非安省注册车牌,不获准就此抗辩。”3 ?+ v6 i# O" J' ? W
男司机如市府所言去做,将汽车登记证明副本电邮予多市市府,但市府对其抗辩申请仍不予理会。事主认为市府所做是敷衍了事,并向市府库务部门投诉,库务部门人员回复他指:“其汽车是魁省登记车辆,并非安省车辆,不符合市府可抗辩告票条件。”0 q% J R3 P+ l! G. l, j 男司机于是向市府申诉专员投诉事件,认为市府在对待欲抗辩违泊告票的非安省司机处理不公。申诉专员指出接获投诉后向相关部门,包括库务部门、泊车执行组及法律服务部门查询,同时向安省交通厅获取相关法例资料,以得知本省各地方政府,应如何处理一些非安省被发告票汽车之检控。 申诉专员指事主有权为自己的违泊告票抗辩。市府职员就事件向申诉专员指出,市府没有机制与安省以外政府交换居民资料,故市府无办法核实此名魁省司机所提供之资料是否真实及正确,因此市府不可能透过法律程序提供予事主作出抗辩。 申诉专员奥柏娜(Susan Opler)在报告中指,司机为自己所收到之告票抗辩是基本权利,如市府因行政及制度上不全面,拒其抗辩权属不公平;至于市府指非安省司机没有缴付罚款,其每年车牌更新也不受影响,故不受市府条例限制,但他们之后驾驶相同车辆到多市,则难保会被市府拖车,奥柏娜指单凭此点,非安省司机也该受到抗辩权利之保护。 至于该宗投诉个案,申诉专员坦言已发还予市府库务部门重新处理及寻求解决方法,申诉专员也会跟进事件。6 Y- M2 K/ Z5 p$ e5 y z . Z c) S L& Z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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