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(图文)加拿大手机新规 2年后终止合约不罚款 |
| 2013-06-03 12:00:49 |
加拿大广播电视和电信委员会(Canadian Radio-television and Telecommunications Commission,简称CRTC)宣布手机收费新规,新规指出,2013年12月2日起,手机用户有权在2年后终止任何所签订的手机合约而不用罚款。此外,还规定电讯供应商对每月数据收费上限为$50,国际漫游数据收费上限定为$100。新规出台后,可以避免手机用户接到惊人数字的账单,同时也以便让加拿大消费者更容易理解手机合约的条款。 CRTC主席Jean-Pierre Blais表示,“加拿大人每一天无论在上班,家里甚至路上,都依赖手机等无线通讯设备和服务。此次推出新规有助于一个更有活力的市场,加拿大人每2年就有权再次选择手机服务供应商。” 此次推出新规2013年12月2日起生效,包括以下内容条例: 9 t( F2 e' t* a2 W+ @0 b* {6 `# w, S * 无论所签署合约的长短,手机用户有权在2年后终止任何所签订的手机合约而不需支付罚款(即便签署合约长于2年); * 额外收取的数据收费每月上限为$50,国际漫游数据收费上限定为$100; & e+ A7 o: J6 G6 X& D * 手机用户可以在90天以后解锁,或者在付清手机设备的全额款项后立刻节所; * 如果不满意此手机,15天内可以退还手机; $ C6 M/ m2 A/ a6 J * 有权利接受或拒绝2年合约主要条款的变化; 0 a9 b& m# B+ X: A4 \0 N( P * 接收的合同必须是容易阅读和理解的。(( N6 k9 t2 T& R: v: s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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